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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办理赴华签证要求的调整及流程

发布时间:2023-08-26 浏览次数:0 文章来源:网络整理

即日起,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办理赴华签证要求调整如下:一、受理流程。进入“中国签证申请在线预约系统”预约来馆办证时间,按预约时间本人到使馆领事
 

即日起,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将对赴华签证要求调整如下:

1. 验收流程

(一)通过“中国签证在线填表”系统在线填写签证申请表(网站)。

(2)进入“中国签证申请网上预约系统”(网站)预约来使馆申请签证(每周一、三、五上午9:00-12:00受理签证)申请),并按预约时间亲自到使馆领事接待大厅递交全部签证申请材料,并留十枚指纹。

*以下人员无需采集指纹:

1. 14岁以下或70岁以上的人;

2.持外交护照或符合中国外交、公务、礼遇签证要求的人员;

3、五年内持同一护照在我馆签发签证并留有指纹的人员;

4、十个手指全部不完整或十个指纹无法保留。

免录指纹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签证申请。

2. 签证材料

1、在线填写并打印出来的确认页和申请表(请在确认页和表格第九项上签名);

2、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(护照有效期6个月以上,且至少有2张空白签证页);

3、照片:1张,近期,正面,彩色,白底,免冠,尺寸33mm*48mm

4、在乌兹别克斯坦合法居留180天以上的证明(适用于非乌兹别克斯坦申请人),如有效签证或居留登记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
5. 各类签证材料

中国驻乌兹别克斯坦使馆办理赴华签证要求的调整及流程

3、因公赴华商务人士申请半年多次签证材料要求请参考以下链接:

四、暂不受理赴华旅游、就医人员的签证申请。

5、下列人员不需要申请签证:

(一)适用各类互免签证协议的外国人

(二)持有有效中国永久居留许可的外国人

(三)持有各类有效居留证件的外国人

(四)24小时过境免签人员

(5)持有有效APEC商务旅行卡(不含虚拟卡)的外国人

注:如对72小时、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有疑问,请咨询入境地边防检查机构。

附件1:F、M签证邀请函内容:

(1)被邀请人个人信息:姓名、性别、出生日期、护照号码等。

(二)被邀请人来华情况:来华事由、抵离日期、访问地点、与邀请单位或者邀请人的关系、费用来源等。

(三)邀请单位信息:邀请单位名称、地址、电话、单位印章、法定代表人或单位邀请人签名、日期等(相关信息必须包含在邀请函正文中)

附件2:Q、S签证邀请函格式

邀请人姓名XX,性别X,出生日期:X年X月X日,中国身份证号码XXX(或外国护照号码XX,中国永久居留证号码XX),现居住中国地址XX,联系电话XX,电子邮箱XX。

谨邀请以下亲属来华短期访问/长期居留。 我计划X月X日去中国,在中国停留XX天。

被邀请人信息:姓名××、性别×、出生年月××、国籍××、护照号码××、与邀请人亲属关系××。

邀请人签名: 日期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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